碳交易专题报告全国碳市场上线倒计时,详解
(报告出品方/作者:华宝证券,杨宇)
01碳交易市场机制
碳交易政策体现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将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具体实施过程为,由政府确定整体减排目标后,先在一级市场将初始碳排放权分配给纳入交易体系的企业,这些企业可在二级市场自由交易碳排放权;由于受到经济激励,减排成本相对较低的企业会率先进行减排,并将多余的碳排放权卖给减排成本相对较高的企业并获取额外收益,同时减排成本较高的企业通过购买碳排放权可降低其达标成本,最终实现社会减排成本最小化。有效碳市场的碳排放权的价格即企业的边际减排成本。
02国际碳市场经验
全球碳交易市场概况
越来越多的国家及地区加入碳交易大潮,当前约有38个国家级司法管辖区和24个州、地区或城市正在运行碳交易市场,碳交易已成为碳减排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
工业、电力、建筑、交通是各国碳交易市场重点纳入减排的行业。新斯科舍省、魁北克、加州、韩国ETS覆盖当地温室气体排放的70%以上占比较高;但从绝对量上来看,中国处于领先地位。
全球碳市场交易呈量缩价增趋势,欧盟市场规模最大
-年,碳市场交易量从高到低在年触底反弹,进入高速增长阶段。年增长超过三倍,年、年增速分别为34%、20%,年市场规模达到亿欧元,大幅增长原因是配额缩减,交易活跃度增长,碳价上涨。
欧盟碳市场交易额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是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占据90%的市场规模。交易额自年运行以来呈快速上升趋势,在国际上占据绝对优势。根据路孚特碳市场年度回顾,年EUETS交易额达亿欧元,占世界总额的88%,交易量超80亿吨二氧化碳,占世界总交易量的78%。
中国奋起直追。据生态环境部,截至年8月末,中国八个试点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为4.06亿吨,累计成交额约为92.8亿元,已成长为累计配额成交量规模全球第二大的碳市场,但距离欧盟仍有较大差距。
欧盟碳交易市场,碳市场逐渐稳定,机制逐渐成熟
碳价回归、交易活跃:市场稳定储备机制实施后,欧盟碳价一路飙升,交易规模依然居全球之首。
衍生品丰富,市场流动性高:欧盟碳市场碳衍生品种类丰富且交易额占比高,年ICE主力碳期货合约成交总量达到40.8亿吨,占总交易量95%左右。
稳定储备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在1、2阶段,由于抵消机制、覆盖范围、配额发放机制等设计不尽合理,欧盟早于市场配额过剩、价格暴跌的时期。在第2阶段结束时,有近20亿吨的过剩配额转入到第三阶段。从年1月开始执行的市场稳定储备机制使得每年将减少24%的流通配额直到年,在此之后降幅将收窄为每年12%。该种调节机制对稳定市场预期、降低碳价暴跌风险具有良好效果。
从免费分配向拍卖过渡:配额分配方式的转变,不仅有利于政府获得一定收入,进一步用于减排补贴,此外还减少了寻租问题、激励企业进一步减排。
政策设计趋严,惩罚力度大
配额分配递减速率加快。
抵消机制:第四阶段取消了抵消机制,进一步减少碳配额。
储备与预存机制:本阶段内剩余配额储备可留到未来阶段使用;不允许将未来阶段碳配额提前在本阶段使用(但阶段内的可以,例如本年发放的碳配额可用于之前年份的履约)。
惩罚机制:超额排放部分不仅要补缴外,还会罚款.22美元/吨,约3倍碳价;同时,会纳入征信黑名单;各成员国可以制定叠加惩罚机制。
03中国碳市场试点
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我国参与碳排放交易历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年至年,主要参与国际CDM项目;
第二阶段:从年至年,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八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第三阶段:从年开始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首先纳入电力行业(碳排放数据相对完善)。
全国碳试点基本情况
跟国际碳市场相比,我国试点碳价普遍偏低。我国试点碳价历史最高点为.97元/吨(深圳),最低点为1元/吨(重庆);而欧盟EUA碳配额现货碳价历史最高点为47.91欧元/吨(折合人民币约元/吨),最低点为2.68欧元/吨(折合人民币约22元/吨)。截止4月29日,我国碳试点碳价为5.53-42.02元/吨之间(其中深圳碳市场碳价最低,为6.44元/吨,北京最高,为47.6元/吨),而同一天欧盟EUA碳配额现货结算价为47.91欧元/吨(折合人民币约元/吨),为我国碳试点碳价的9-68倍。
从整体碳价变化趋势上看,国内碳试点平均碳价从年到年呈下降趋势,之后到年有所回升,除深圳和福建外,其他碳试点年平均碳价也均表现出这一特点。同时从年开始,各试点碳价有趋同趋势,若剔除碳价低于10元/吨的深圳及福建碳市场,碳价在近3个月内基本处于20-50元/吨之间波动。
从碳价波动情况上看,湖北、天津碳价相对稳定,北京、深圳、广东波动幅度较大。深圳、广东碳试点在刚开始运营时,碳价波动均非常剧烈,深圳及年、广东年碳价标准差均超过16,随后几年有所降低;北京碳试点在-年碳价波动有所加剧。
从碳交易量上来看,广东、湖北、深圳交易量处于碳试点前列,截止年底总交易量分别为MtCO2、72MtCO2、45MtCO2;但从碳试点活跃度(总交易量与碳试点配额总量之比)来看,深圳碳试点的活跃度最高,达到了14%,也就是说年深圳碳市场初始分配的碳配额中有约14%的量在市场上进行了流通,而其他碳市场活跃度则在10%及以下。
从碳交易额上来看,年碳试点总成交量下降,但总成交额却有提升,首次出现分歧;年除湖北、天津碳交易额有所增长外,其他碳试点受疫情影响均有所下滑。与交易量情况类似,广东、湖北、深圳的碳交易额也排名前列,其中广东的碳交易额远高于其他碳试点。
04全国统一碳市场
全国统一碳市场基本框架
4.1确定覆盖范围
覆盖行业范围-试点地区:从覆盖行业来看,我国碳交易试点城市几乎都涵盖了电力、钢铁、石化、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其排放量占我国碳排放总量占比较高,但部分试点根据实际情况,纳入特色产业,如上海纳入商场、宾馆、商务办公建筑和铁路站点等领域。
覆盖气体范围-试点地区:国内八大试点省(市)中,除了重庆包含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二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之外,其余试点仅纳入二氧化碳气体。
4.2设定总量
配额总量主要的分配方式包含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混合法。
试点地区:国内八大试点省(市)中,除了湖北、重庆采用免费分配之外,其余试点均采用免费分配+拍卖的方式,但拍卖占比通常较小,此外,广东试点对不同行业实行免费分配的比例有不同的要求,拍卖占比小于5%;
4.3分配方式
配额分配包含免费发放和拍卖出售两种方式。
试点地区:国内八大试点省(市)中,除了重庆采用历史排放法外,其他试点地区采用基准法+历史排放法(+历史强度法),标杆法常应用于热电力、水泥等行业,历史排放/强度法常应用于航空、航运等行业;
4.4抵消机制
抵消机制对CCER项目、抵消比例有所要求。试点地区:国内八大试点省(市)均以CCER作为碳排放抵消指标,但抵消比例不同,抵消比例在5%-10%之间,此外部分试点对CCER项目地域、项目类型、时间等有所限制,除上海、深圳外,其余试点对水电项目均有限制;
4.5灵活性机制
1)遵约周期:指从发放初始碳配额开始,到参与者最终向政府上缴碳配额的时间范围。
2)配额预借结转:指允许参与者从未来履约期预借配额给当前时期;结转配额则是允许参与者储存来自当前履约期的配额,供未来时期使用。
4.6价格可预测性
为了维护碳价稳定,政府一般会考虑使用价格调控手段,如规定一二级市场碳价上下限、政府公开市场操作、调整参与者可使用的CCER比例等。
4.7MRV
指碳排放的量化与数据质量保证的过程,包括监测(Monitoring)、报告(Reporting)、核查(Verfication)。
4.8履约机制
指履约期到期时,如何评估参与者完成了对应的减排任务,以及当参与者未能完成时有怎样的惩罚措施。一般来说,当参与者在履约期结束时上缴的碳配额等于其实际碳排放量,即意味着其完成了相应的减排任务。
4.9利益参与方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利益相关方包括对排放交易体系的设计和实施产生影响、受其影响或有兴趣的个人和单位。
4.10市场链接
1)配额交易市场
全球链接:当前全国碳交易市场暂时未链接其他市场;
国内链接:全国碳交易市场开启后不再建设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经存在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当逐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地方相同温室气体种类和相同行业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CCER交易市场
全球链接:年3月,国际民航组织批准CCER可用于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计划(CORSIA)抵消,拓宽了CCER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提升了审定与和核证行业空间;
国内链接:CCER项目申请审定、核证于年暂缓,暂行条例重新纳入自愿减排核证机制,重启后将为后续全国碳交易市场提供有效补充。
05全国碳市场未来展望
全国碳交易市场现状及未来展望
碳金融市场巨大空间进一步打开。根据国家发改委以及ICAP的预测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以下假设,最终得出预测。
根据中国碳试点碳价情况,假设全国碳市场碳价在20-30元/吨;
根据中国碳试点碳价情况,假设二级市场交易量占总配额数量的10%左右;
根据国际碳市场以及中国碳试点情况,假设期货交易为现货交易的10-30倍;
此外,假设企业将留在手中的30%左右碳配额用于资金融通。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年6月底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开启后,未来相关政策及交易机制等将进一步完善空间。
试点碳价远低于欧盟,长期配额缩紧推动碳价上行
根据7月14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从微观和近期来看,碳价主要还是由配额供需情况决定,从宏观和长远看,碳价由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总体状况和趋势决定。从全国7个地方试点运行情况看,近两年加权平均碳价约在40元人民币左右。相较于欧盟碳市场交易价格已超过50元/吨,远高于国内试点市场的价格。目前,在全国碳市场相关的制度设计中,通过改进配额分配方法、引入抵消机制等政策措施来引导市场预期,从而形成合理碳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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