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证券代码:股票简称:复星医药编号:临-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霖制药”)

2、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霖医药”)

●本次担保情况:

1、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拟为其控股子公司汉霖制药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的融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复宏汉霖拟为其控股子公司汉霖医药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等值人民币5,万元的融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年6月10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年6月10日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欧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下同)折合人民币约1,,万元,占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51.49%;其中:本集团实际为汉霖制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万元、为汉霖医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4,万元。上述本集团担保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年2月4日复宏汉霖与建设银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原保证合同》”),由复宏汉霖为其控股子公司汉霖制药于年2月1日至年2月1日期间与建设银行所签订的融资合同项下债务(包括经展期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融资债务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以上详见本公司于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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